天主教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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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為梵蒂岡網站於12月4日公開來自彼得羅基樞機領導的女執事研究委員會的原信的中文譯本(本站自行翻譯)

    致至聖教宗
    良十四世

    親愛的聖父:

    我向您寫此信,因為如眾所知,教宗方濟各已將女性可能進入執事職的議題收歸己下。因此,鑒於不同委員會就此主題所完成的研究工作,我願向您呈上若干主題要點的簡要綜述,期望能在您的辨別中有所助益。

    基於歷史性研究,第一屆委員會已經指出:「教會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和不同形式之中,曾以『執事/女執事』的稱號指稱婦女,但此稱號並未具有單一的意義。」此論述亦與國際神學委員會另一命題一致:「顯然,這項職務並非被理解為男性執事職的女性對等物。」

    第二屆委員會(本人擔任主席)於第一會期(2021年)一致通過以下命題(第3條):「依照目前歷史研究與我們對聖經及教父文獻的認識,可以合理地斷言:女性執事職在教會不同地域之中發展不一,亦未被理解為男性執事職的女性對等物,且似乎並不具有聖事性的特質。」1

    然而,我們亦知,純粹的歷史視角並不能帶來最終確定性。從根本上說,此議題仍必須在教義層面作出判斷(參閱本篤十六世致國際神學委員會設立五十週年書信)。

    因此,女性執事職授予的問題仍需在神學與牧靈層面作進一步探討,同時牢記「階層共融」的原則——最終決定權屬於教會的訓導職,以權威性的方式回應天主子民某些部分所提出的問題。

    我須指出,下文的考量相較於本人主持之委員會所撰寫的完整文件,自然未能盡全,難免有所簡略與片段。

    然而,以下內容仍可視為若干「認知座標」,有助於對整個論證領域作出總體觀照。

    依照我們共同採取的方法論,委員於各次深入對話後,皆需以表決方式對討論主題作出綜合性意見。

    以下為第二會期第3條命題的表決結果(已於前文引用)之概要:

    命題編號結果
    Placet(喜歡)Non Placet(不喜歡)Bianca (白票)
    3701

    ——

    2021年會期中,神學討論使委員形成以下命題:

    「從聖秩聖事神學框架之中的系統深化來看,女性領受執事職的可能性,引發了其是否與天主教關於聖秩職務之教義相容的疑問。」

    該命題獲得全體一致同意。

    命題編號結果
    同意不同意白票
    41000

    此後,委員會亦就以下三項命題進行表決:

    5A:不同意設立女性執事職作為聖秩第三品。
    5B:目前不同意設立女性執事職(作為聖秩第三品),但此判斷基於現階段資料,不排除未來可能的發展。
    5C:同意設立女性執事職作為聖秩第三品。

    投票結果如下:

    命題編號結果
    同意不同意白票
    5A
    5B
    5C
    4
    4
    2
    5
    5
    6
    1
    1
    2

    委員會亦討論設置其他新牧職之可能性,並一致通過以下命題(第7條):

    「這些受委派的新牧職若得以實施,可有助於男女協同服務。其推行將需要適當的培育(神學、實務、慕道)與支援方式。」

    命題編號結果
    同意不同意白票
    71000

    ——

    第二會期(2022年7月),為促成整合性表述,委員對以下命題進行投票:

    「有關歷史研究與神學探討之現況,基於二者互動的綜合考量,排除了在現階段將女性納入聖秩(執事職)的可能性。依照聖經、傳統與教會訓導,此判斷具有相當力度,然而尚不能如司鐸祝聖一般下達最終性判斷。」

    命題編號結果
    喜歡不喜歡白票
    5710

    ——

    第三會期(2025年2月),委員會收到大量意見書,皆是因依照主教會議的請求而向公眾開放投稿。雖然有許多發言,但將寫好的論點寄來的個人或團體只有22個,而且他們只代表少數幾個國家。因此,就算材料豐富,而且有一些論證出眾,仍不可視之為世界主教會議的聲音,更不可視之為全體天主子民的聲音。

    主教會議的籌備文件亦顯示此問題的高度爭議性,且缺乏充分共識。例如,其中指出:「某些人認為(女性執事祝聖)不可接受,因為與傳統不連續」;亦指出:「……存在危險的『人類學混淆』,會使教會順應時代精神。」我們亦得知,主教會議最後文件中第60條(研究女性執事可能性)獲得最多反對票(97票)。

    主張女性領受聖秩執事職者,多基於神學人類學觀念,而這些觀念常與天主教(及正教)只容許男性領受聖秩的傳統相矛盾。

    這些提議者認為傳統立場似乎違背:

    ・《創1:27》所述的男女同為天主肖像
    ・基於聖經,男女尊嚴平等
    ・《迦3:28》:「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
    ・現代社會中男女均可在各種公共職位上獲得平等的機會(包括高層職務)

    因此,不少請願不僅要求女性執事,亦要求女性領受司鐸職與主教職。他們認為以耶穌基督的男性身分作為限制的依據,是性別歧視,應改以男女同等的「救恩的中保性質」而非「性別類別」來理解 repraesentatio Christi(基督的代表)。

    在此視角中,由於執事職是 ad ministerium (服事)而非 ad sacerdotium(司祭職)(《教會憲章》第29條),女性亦能作為 diakonos (希臘語,可解作「執事」/「僕人」)代表基督,因此她們不應被排除在外。

    文件中亦有不少婦女描述其多年為教會奉獻,認為這已構成受祝聖的理由;另一些人表示她們有「被召叫的感覺」,視此為充分證據;亦有人表示她們已在無司鐸的團體中執行類似執事的職務,因此認為自己「值得」領受執事祝聖;亦有人單純希望藉祝聖獲得可見性、權威、尊重與平等。

    在非常不同的神學路向之中,第三會期出現以下命題:

    「基督的男性身分,以及受聖秩者的男性身分,並非偶然,而是聖事身份的結構性部分,維護基督救恩中的婚配意義。若改變此現實,將非僅是牧職調整,而是破壞救恩婚配意義。」

    此段文字的表決結果為:
    ・10名委員中5名希望保留原文不變;
    ・5名認為應刪除。

    第三會期中特別受重視的另一命題為:

    「在現今情況下,宜擴大女性進入已設立的牧職,以服務團體。教宗方濟各的 《Spiritus Domini》與《Antiquum ministerium》,在確認若望保祿二世《司鐸祝聖》書信原則的同時,正朝此方向前進。現今則需由牧者辨別還能增設哪些牧職,以回應當代教會的實際需要,並適切肯定男女受洗者的服務,特別是婦女。這將成為一項先知性的標記,尤其在婦女仍受歧視的地方。」

    表決結果:9票同意,1票不同意。

    ——

    最後的考量

    在充分閱讀所有文件(包括各屆委員會的成果,以及大量投稿材料)後,我願提出以下個人評述。

    整體文件顯示,在此議題上存在強烈的神學與實存層面的張力:
    ・一派強調執事職是「ad ministerium」(服事),因此女性執事可行;
    ・另一派強調聖秩的整體性及其婚配意義,故拒絕女性執事,並指出:若承認女性領受第一品聖秩,將無法合理排除她們領受其餘兩品。

    兩派之間的對立及缺乏基本的教義與牧靈共識,使我認為目前仍應保持審慎立場,同時進行全球範圍、更為完備的研究,以遠見及智慧探討此議題。

    在此情況下,必須先對「執事職本身」——其聖事性身份與其教會使命——作更嚴謹的全面研究,澄清其結構與牧靈意義,此為後續辨別的必要前提。教會在此「為真理之服務」中,需兼具福音的坦率與自由透明的討論。

    另需指出,全球許多教區並無常任執事制度,某些洲甚至幾乎不存在。即使存在,其職務常與平信徒職務或禮儀服務重疊,使信友質疑其祝聖的特殊意義。

    然而,各屆委員會一致認為,教會應開拓更多「共融空間」,使婦女在決策架構中獲得適當的參與、責任與新牧職。

    最後,委員會強調必須重視「因洗禮而有的服事」(diakonia baptismalis),此乃所有牧職的基礎;並應深化對「瑪利亞向度」的理解,作為教會與人類一切服務的靈魂。

    與我共同署名的,是杜邦–福維爾蒙席(Denis Dupont-Fauville),他以極大奉獻與專業擔任委員會秘書。

    盼望上述內容對您有所助益,並以孝愛之心敬向您致候,重申我與伯多祿繼承者在心靈與思想上的完全共融。

    以至誠敬意與牧靈上的親近,懇請聖父降賜父親般的祝福,並請放心,我將為您祈禱。

    羅馬,2025年9月18日

    在主內
    若瑟·彼得羅基樞機
    主席

    杜邦–福維爾主教
    秘書

    1. 委員會本身亦說明:「雖然某些證詞若單獨考量,會使人以為女性執事在某些時期與地區具有聖事性的特徵,但當依循傳統有機統一的詮釋規準,整體評估全部資料時,便可得出結論:一般而言,女性執事是被理解為一種 sui generis〔獨特〕的職務。此項職務——不同於主教職、司鐸職及授予男性的執事職——並不置於宗徒繼承的脈絡之內。當時的女性執事,乃是為在性別嚴格區分的社會架構中,教會能因應某些特定牧靈挑戰而設的見證。」(第二會期,2022年7月11日至16日,第3條) ↩︎
  • 翻譯自Unam Sanctam Catholicam

    節錄來自尼古拉斯·奧姆(Nicholas Orme)的鉅作《中世紀英格蘭的教堂生活》(Going to Church in Medieval England)。這本書討論了都鐸時代的變革如何改變了英國人參與彌撒的經驗。其中談到了克藍麥(Thomas Cranmer)在1552年的聖餐禮儀。在描述早期聖公會聖餐的細節及其背後的概念框架時,奧姆寫道:

    神職人員和助手們首先領受聖餐,先是餅,後是酒。這種餅如今被要求是「一般餐桌上食用的餅……但必須是可方便取得的最純淨的白麵包。」這些餅被掰成或切成小塊,若有剩餘,神父被授權將它們帶回家私自使用,多餘的酒也一樣。此形式的餅是為了更真實地再現最後晚餐,並強調(如同麵包和酒在世俗用途中的意義)這些物品並未被祝聖。出於同樣的原因,當神父將餅分送給會眾時,會將一小塊餅放在每位信徒的手中,而不是像以前那樣放入口中。領受時的話語也被改變,以表達同樣的意圖:「拿去吃吧,記住基督為你而死,在你的心中以信德與感恩領受祂。」(奧姆,第381頁)

    *鈄體字為不肯定其聖秩有效性,因為聖公會於當時剛篡改了英國教會的聖秩禮禱文,刪除了司祭職的描述,令其宗徒傳承的司祭職中斷了,1552年正處於那篡改進行中的階段。

    1552年的《公禱書》(Book of Common Prayer)中明確規定信徒手領「聖體」,其目的是為了消除人們對聖體內基督的真實臨在(Real Presence)的信仰。奧姆將這項改變與其他三個類似的變革歸為一類:使用「一般餐桌食用的餅」、鼓勵神父將多餘的聖體帶回家、以及修改領受聖體時的話語,所有這些都是為了強調「這些物品並未被祝聖」。手中領受聖體是有意設計的一系列變革之一,旨在削弱對聖體內基督真實臨在的信仰。

    Unam Sanctam Catholicam作者並非在暗示天主教在六﹑七十年代推行手領聖體的設計者(荷蘭﹑比利時等等)與克藍麥有相同的動機,但事實仍然是,象徵具有意義;它們傳達出我們的信仰以及我們如何在禮儀中實踐這些信仰的訊息。對長期確立的象徵性行動進行刻意的改變,勢必會對我們認為自己正在做的事情造成相應的信念轉變。英國宗教改革者顯然明白這一原則,這就是為什麼克藍麥在1552年的禮儀中強制手中領聖體,作為削弱對基督真實臨在信仰的一種有意安排。

    我們的主教為了強化對聖體內基督真實臨在的信仰,能夠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強制跪著以舌領聖體。為什麼我們的主教們不明白托馬斯·克藍麥這樣的人早已清楚的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