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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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祭vs個人彌撒

圖為2025年西班牙Covadonga朝聖中出現的隨團神父舉行「私人」*彌撒。有讀者可能會問,為什麼這些神父不共祭呢?除了因為隨團神父來自世界各地語言不通之外,其實他們偏好還有神學理由。

英文圈頗有名氣的祖爾斯多夫神父(Fr. Zuhlsdorf)在其網誌上曾說,他認為共祭只應該是「合法的、安全的、而且罕見的」(legal, safe, and rare)。為什麼傳統天主教徒普遍對共祭持懷疑態度?共祭可能出現什麼問題呢?

彌撒祭獻首先且最根本地,是基督藉著聖職神父所奉獻的贖罪祭。因此,客觀而言,兩台彌撒的效力永遠大於一台彌撒,因為基督作為主要奉獻者的救贖行動,再一次被應用於罪人——至少是那些有妥善 disposizio 的人,即已準備好領受彌撒所祈求恩寵的人。

主觀而言,奉獻者的虔敬態度,會影響他自己及他人對這些恩寵的領受程度。比如說,一位如聖斐理伯·內利(St. Philip Neri)般的聖人所奉獻的彌撒,因其虔敬的心,所帶來的恩寵可能比許多由缺乏敬意的神父所奉獻的彌撒還要多。雖然如此,從整體宇宙秩序來看,由於客觀上多次重現加爾瓦略山祭獻的事實,可以說宇宙的整體狀況會更好。沒有任何程度的主觀虔敬(這涉及的是彌撒的「果效」的領受),可以等同於一台真正的彌撒——這是基督大司祭藉由祂的司鐸所獻上的客觀贖罪與祈求性的至高祭獻。

當兩位神父共祭一台彌撒時,他們共同構成一個工具,使同一件祭獻行動得以臨在——就像數人合力拉一根繩子,所造成的也是一個動作與一個結果,例如拉起一塊巨石。相比之下,當兩位神父各自舉行兩台彌撒時,基督就藉著他們兩人各自再一次把祂的祭獻奉獻於天父;為了我們人類,為了我們的得救,祂在他們祝聖的雙手中兩次更新了祂的奉獻。這樣一來,基督至聖聖魂——萬恩泉源——所傾注於世界的恩寵也隨之倍增。

的確,共祭的神父們可能各自懷有不同的彌撒意向,也可能各自收受彌撒金,但也無可否認地,在這共祭之中,只有一次真正的祝聖,即發生在所有人所共同圍繞的祭台上。因此,這樣的彌撒中並沒有在數量上重複呈現加爾瓦略山的祭獻,也因此無法實現多台彌撒所固有的、恩寵效果的倍增。而若是分別舉行數台彌撒,則基督的救贖苦難——雖然是在聖事的方式之下——卻真實地(而非僅象徵性地)被重現多次。正如聖多瑪斯·亞奎納所說:

「彌撒中的奉獻若多次進行,祭獻與聖事的效果也隨之倍增。」
(《神學大全》III卷,問題79,文章7,第3答)

在《天人中保》通諭中,可敬的教宗庇護十二世教導說:彌撒祭獻的本質,即主苦難的聖事性呈現,是透過餅與酒這兩種形體分別被祝聖來完成的——這在神秘的意義上令基督的死亡臨現,因為祂的聖體與寶血在那時分離。在共祭彌撒中,只有一次祝聖行動(可說是 una consecratio, multi consecrantes:「一個祝聖行動,眾多祝聖者」)。因此,與連續多台私人彌撒相比,這樣的共祭較少重現基督十字架的獻祭,也較少將其救恩力量應用於生者與亡者身上。

根據聖多瑪斯學派的觀點——以拉格朗日神父(Fr. Garrigou-Lagrange)為代表——基督這位永恆的大司祭,確實從天上親自奉獻每一台由祂在地上的神父工具所舉行的彌撒。那麼,就共祭而言,問題在於:當一百位神父共祭時,我們的主是奉獻了一百次,還是只有一次?答案是:只有一次,因為祂是同時使用這一百位共祭神父作為工具,來完成一次變體、一次祭獻。這就好比用一百根火柴點燃同一團火,與用一百根火柴點燃一百團火的區別——在前者中,這些火柴本質上只是一個火種的集合;而在後者中,它們各自點燃獨立的火焰。既然主親自說祂來到世上是要「把火投在地上」(路12:49),我們難道不更願祂的司祭每天點燃多團聖火嗎?畢竟,人類對這溫暖、照耀、轉化的聖火的需求,永無止境。

當然,出於合宜的理由,教會法律對神父每日可舉行彌撒的次數有所限制,亦有正當理由在某日不舉行彌撒(例如疾病、長途旅行、戰爭或迫害時期)。但除了這些情況外,並無任何客觀上迫切的理由可以阻止每位神父每日舉行彌撒,藉此實踐他司鐸職的最高行動,即參與基督永恆司祭之位的本體職能,向天主獻上至高崇敬,並促進世界的得救。

若依前文所述「客觀功勞」與「主觀 disposizio(領受恩寵的內在準備)」的區分,有人可能會嘗試這樣反駁:一位虔敬的共祭神父所領受的恩寵,可能比一位分心或匆促舉行私人彌撒的神父還多。這理論上固然成立,就個人的「彌撒果效」而言,也確實如此,但這並未動搖先前所論的根據:即關於基督救贖祭獻的客觀價值——而且此價值的增長是隨著彌撒次數的增加而增加的。

更重要的是,實務上,一位神父在單獨舉行彌撒時,更容易專注於祭獻行動與祈禱;相比之下,在共祭中要保持同等的精神集中則困難許多。因此,可以說這類理論比較是學術上的辯論。一位神父朋友曾打趣說:他可以用攝影機證明這點——共祭神父們的專注程度幾乎從未能達到個別舉行彌撒的神父所表現出來的程度。因此,在實際操作上,共祭所帶來的恩寵通常遠少於私人彌撒所能帶來的恩寵——不論是對神父本人,還是為他所代禱的對象而言。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若無外在阻礙,讓每位神父每日舉行彌撒,對神父本身、對天主子民、甚至對教會之外的世界而言,都是更好的選擇。這樣,他便能最完全地實現其聖職身分的潛能,讓主耶穌基督——這位永恆的大司祭——最大程度地使用他作為工具,將祂救贖祭獻的果實,從日出之地直到日落之處,傾注於整個人類。

*(註:即使一位神父獨自舉行彌撒,他也是以基督身分(in persona Christi)行動,代表整個教會將公開的禮儀獻給天主父。彌撒從不是個人性的私禱,即便外在看來是獨自進行的)

文章內容翻譯及整合自New Liturgical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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