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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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議同行褻瀆聖神的七大罪

*翻譯及編集自穆勒樞機近日於First Things寫的一篇文章(不完全代表本站立場)

圖片來自Getty

「有耳朵的,應聽聖神向各教會說的話」(默2:11)

以上這段經文經常被引用,用來為所謂的「共議同行的教會」辯護。然而,這一概念至少在部分上(如果不是完全的話)與天主教對教會的理解相矛盾。一些具有隱藏動機的派系挾持了傳統的共議性原則(即主教間的合作,以及所有信徒與教會牧者間基於公教信仰共同司祭職的合作),以推動他們的進步主義議程。他們試圖通過徹底的改變,使天主教的教理、禮儀和道德與一種新諾斯底主義的覺醒意識形態相兼容。

他們的策略與古代諾斯底派極為相似。正如教宗方濟各所升為教會聖師的里昂的聖依勒內(Irenaeus of Lyon)所寫:「他們憑藉巧妙構造的似是而非的言論,使沒有經驗的人心智偏離並受其奴役……這些人篡改了天主的神諭,顯示出自己是善意啟示的惡劣詮釋者。他們通過表面上合理的言詞,狡猾地吸引那些單純的人去追求[更符合時代的理解],直到他們無法‘辨別虛假與真理」(《駁異端》卷一,序言)。

諾斯底主義在第二至第三世紀時重新演繹基督宗教的世界和神學觀
駁斥諾斯底主義的聖依勒內

直接的神聖啟示被武器化,來合理化基督教會自我相對化(例如「所有宗教都是通向天主的道路」)。聖神與共議同行參加者之間的直接溝通被用來辯護隨意的教理妥協(例如「人人皆應享有婚姻權利」;平信徒掌控教會「權力」;授予女性執事職被當作爭取婦女權利的獎盃),說是至高者希望有這些妥協,藉此藉口來排除傳統天主教教理的反對意見。

然而,當任何人說他們是受到聖神的個人或集體靈感,而將教會的教導與敵對神聖啟示的意識形態或相對主義調和時,從多方面來說,都犯下了「褻瀆聖神的罪」(瑪12:31;谷3:29;路12:10)。正如以下將從七個方面所解釋的,這無非是「拒絕已知的真理」,即「人反抗他已經
承認的真理,以便能夠更放任地犯罪」(聖多瑪斯·阿奎那,《神學大全》II-II,q.14,a.2)。

一、關於聖神作為一位神聖位格的認識

當人不承認聖神是與聖父及聖子同一的神聖位格,而是將祂混淆為比較宗教學中的匿名神秘神性、浪漫主義的集體民族精神、盧梭的「公意」(volonté générale)、黑格爾的「世界精神」(Weltgeist)或馬克思的歷史辯證法,乃至政治烏托邦(無神論的超人類主義),這便是對聖神的褻瀆。

二、關於耶穌基督作為真理與恩寵的圓滿

如果有人將基督宗教教義的歷史重新詮釋為啟示的演化,並認為這反映了教會集體意識層次的進化,而非承認耶穌基督作為天主的聖言已成為肉身並充滿了恩寵與真理(若望福音 1:14-18),這就是對聖神的褻瀆。

聖依勒內反駁古今諾斯底主義者時,為天主教詮釋學(即神學認識論)確立了三大標準:1)聖經;2)來自宗徒的聖傳;3)由宗徒繼承而來的主教們的教導權威。

根據信仰與本體的類比,啟示信仰的真理永不可能與自然理性相矛盾,但可以(也確實會)與其意識形態濫用相抵觸。任何新的科學見解(原則上總是可能錯誤的)都不可能凌駕於超自然啟示與自然道德法的真理之上,因為這些真理本質上是絕對可靠的。

教宗既無法滿足也無法辜負改變啟示信仰教理的期待,因為「教會的訓導權,並不在天主的言語之上,而是為天主的言語服務。教會訓導權所教導的,僅是由傳授而來的「」(《天主的啟示》10)。

我們與天主的唯一且永恆的關係典範,始終是那「滿溢恩寵和真理」的「成了血肉的聖言」(若望福音 1:14-18)。古今諾斯底派相信人類可自我創造與自我救贖,相較於諾斯底派的智識優越幻覺,教會堅持耶穌基督的位格是天主完整的真理,並以無法逾越的「新穎性」賜予所有人(依勒內,《駁異端》,第四卷,第34章,第1節)。因為:「除祂以外,無論憑誰,決無救援,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賴以得救的。」(宗徒大事錄 4:12)。

3. 關於教會在基督內的合一

當教會在信仰教導上的合一被所謂的「權力下放」為藉口,交由地方主教團隨意操控或因無知而擺布(聲稱各地的教理發展可以有不同步調)時,這便是對聖神的冒犯。聖依勒內烏反駁諾斯底派時曾說:「即使分散於全世界,甚至遠至地極……天主教會在全世界持守著同一的信仰」(依勒內,《駁異端》,第一卷,第10章,第1-3節)。

普世教會在「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內的合一,根基於基督論及聖事論。正如《厄弗所書》所說:「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只有一個天主和眾人之父,祂超越眾人,貫通眾人,且在眾人之內。」(厄4:5-6)。破壞「心神的合一」(厄4:3),將教會整體使命的承擔者(平信徒、修道者和神職人員)捲入一場政治意義上的「權力」鬥爭,則與此合一背道而馳。相反,我們應當明白,聖神促成他們的和諧合作。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在愛德中持守真理,在各方面長進,而歸於那為元首的基督,」(厄4:15)。

4. 關於主教職作為一項神聖權利的制度

聖神藉聖秩聖事任命主教和司鐸為天主教會的牧者(宗徒大事錄 20:28),若僅憑個人意願、未經正當法典程序便罷免或世俗化他們,這便是對聖神的冒犯。對主教和司鐸採取紀律措施的客觀標準包括:叛教、分裂、異端、道德不端、極度不屬靈的生活方式,以及明顯無法勝任職務。這一原則在挑選未來的主教時尤為重要,若候選人未經仔細審查,無法「堅持那合乎教理的真道」(弟 1:9),便不應被任命。

因沒有徹底執行《傳統的守護者》而被教宗方濟各於2023年撤職的美國泰勒教區斯特里克蘭主教主教(Bp. Strickland)

5. 關於自然道德法則與不可妥協的價值

當主教和神學家僅僅在教宗支持其意識形態偏好,而機會主義式地公開支持教宗時,這便是對聖神的冒犯。捍衛每個人從受孕到自然死亡的生命權時,沒有人能保持沉默。因為教宗是地上自然道德法最高的正統詮釋者,而自然道德法則在受造物的存在與本質中彰顯天主的聖言與智慧(參考若1:3)。

6. 關於教會作為人類合一的聖事

這是一種冒犯聖神的罪行,當社會自歐洲啟蒙時代和法國大革命以來的政治和意識形態分裂,被納入某種恢復性或革命性的歷史哲學時,並因此使那唯一、神聖、公教、使徒所傳的教會內部陷入「進步派」與「保守派」對立的癱瘓狀態。

因為在基督內的教會,不僅是人類與天主之間最親密共融的聖事,也是在人類的自然和超性目標上彼此團結的記號和工具(《教會憲章》,第1條)。

辨別各種精神的過程,並非著眼於政治目標,而是神學性的,與啟示的真理有關,而啟示的真理呈現在教會無誤的信仰教義中。因此,天主教信仰的客觀標準是正統信仰(orthodoxy),而非異端(heresy),這並不以主觀意願來維護或改變具偶然性的文化方面為依據。

隨著尼西亞大公會議(公元325年)即將迎來1700週年紀念,我們可以銘記以下格言:寧願與聖亞大納削五次流亡,也不願對亞流派做出最輕微的妥協。

7. 基督宗教的超自然本質,反對被用於世俗目的

當代對聖神的最大褻瀆,為否認基督宗教的超自然起源與本質,並將三位一體天主的教會置於拯救世俗的計畫之下,例如生態社會主義的氣候中和和「全球主義者精英」的《2030議程》。

任何真心想聆聽聖神對教會所說之話的人,都不會依靠靈性主義的靈感或「覺醒」(woke)意識形態的空洞言辭,而是會在生死之間全然信賴耶穌——聖父的聖子,也是聖神的受傅者。唯有祂向祂的門徒承諾了真理與愛的聖神,直到永遠:「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裏去,並要在他那裏作我們的住所;那不愛我的,就不遵守我的話;你們所聽到的話,並不是我的,而是派遣我來的父的話。我還與你們同在的時候,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但那護慰者,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聖神,他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若望福音 14:23–26)

穆勒樞機曾任聖座信理部部長。近年開始對教會內部混亂產生了新認識,也開始愛上了傳統拉丁彌撒。

圖片出自2024年巴黎沙特爾步行朝聖的最終日彌撒

延伸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