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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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四旬期守齋規矩(1962年版本)

現時教會醜聞滿天飛,教理混亂,聖召減少。或許作為教友的我們,也該開始多刻苦作補贖,藉由多參與彌撒聖祭,為教會的將來祈禱。

本文章旨在提供,教宗保祿六世在1966年2月17日發布宗座憲令《你們要悔改》(Paenitemini)之前的時期,四旬期的守齋規矩為何,供教友參考,嘗試過一個更刻苦的四旬期為教會多祈禱作出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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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齋:放棄食用熱血動物肉類,例如雞﹑牛﹑豬等等,但含熱血動物之肉製成的調味料或油脂之類仍可涉取,例如牛油,豬骨湯之類(但不能含有保持肉狀形態的肉在裡頭)。冷血動物的肉可以食用,亦即可以吃海鮮﹑河鮮之類。在某些國家,爬蟲類動物如鱷魚之類皆可在守小齋時食用,在東亞地區的我們亦可繼續煲鱷魚肉湯等飲用。

大齋則是當天只能飽食一餐(可食用熱血動物),但早晚可略進小食,其餘時間只可取用流質飲品而不能進食。兩餐小食加起來要少於飽食的份量。如有需要,可從中午換成晚上飽食一餐。

根據1962年頒布的禮儀年曆,四旬期內,有以下規矩(可參考1917天主教法典 1250-1254條目)——

  • 凡年滿十八歲而未到六十歲者應遵守大小齋,凡滿七歲者應遵守小齋但不用守大齋(1966年後放寬為14歲開始)。六十歲以上人士可跟神師商討該否守大齋。以下用十八到五十九歲人士作標準而列明。未夠十八歲的小孩只需要守小齋:
    • 每週星期一至四:齋。飽食一餐時可食用熱血動物肉類,但略進小食時不可有熱血動物的肉。
    • 每周星期五星期六:齋=只能飽食一餐(不含熱血動物)及兩餐小食。
    • 聖灰禮儀日(星期三)及基督受難日(聖週五):齋=同上。
    • 四旬期第二週的星期三﹑五﹑六:齋=同上。
    • 聖週六:齋=同上,直到凌晨。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如有錯漏,歡迎指出。

P.S. 四旬期內酒類可照常飲用。降福啤酒禱文

 

轉載一些守齋食譜,供教友參考,補持營養:樂山樂水:守齋煮意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