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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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做補贖?

Jesus on Cross

當一個非天主教的基督徒,聽到天主教徒為自己和他人的罪行做出補贖和祈禱時,聽起來就好像天主教教徒並不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足以彌補所有的罪。我們天主教教友相的,真的是這樣嗎?非也!

作為我們的代表,耶穌接受了洗禮—悔改的洗禮。祂藉著把我們曾經拒絕給予天父的「愛的服從」,獻給天父,救贖了我們。在沙漠中,祂經受住了亞當和以色列曾屈服於的誘惑。即使被鞭打﹑荊棘冠冕﹑釘在樹上﹑受長矛刺穿,耶穌仍然以聖子的身份出現。通過說「是」,並在服從天主旨意忍受這一切時,耶穌救贖了我們罪惡的「不」。罪惡帶來的永恆懲罰,名為「分隔我們與天主」之處「地獄」,透過耶穌的犧牲,完滿甚至超額地為我們贖罪了。我說過,我們天主教徒也相信,藉著參與耶穌,我們被召叫,要去滿全和補贖我們個人的罪,以及基督奧體的其他成員的罪。

你不時會聽到「監獄皈依」。有人在嬰兒期時領洗,但沒有受過真正的信仰培育。及後他在生活中作出一個壞決定,然後愈作愈多。他最終謀殺了某人,並被判入獄。在監獄裡,他經歷了深刻的轉變。他明白他做了非常邪惡的事情,並發誓要過上新生活。來訪的神父聽到他的認罪,給予了他赦免。這名罪犯的罪行確實得到了真正的寬恕。耶穌的聖死(純潔的愛)為罪犯的謀殺行為(仇恨)贖罪,並將囚犯的靈魂與天主和好,使他免於地獄。有人可能會問,既然囚犯以這種方式得到了寬恕,他不應該要被釋放嗎?但我相信,我不是唯一一個說「不」的人。

我們明白,儘管藉著耶穌的聖死,罪犯之前的永罰已被贖去,而現在他可以進入天堂,但在時間和空間上仍然需要付出世俗的懲罰。它被稱為對罪的「暫罰」;而且不只是國家,而是天主也要求這個人要受到暫罰。

同樣地,這就是為什麼教會堅持認為,即使我們在修和聖事中已經獲得罪過的赦免,我們仍需要進行補贖。補贖既可以修復,也可以在不可能逆轉傷害的情況下,彌補我們所做成的傷害,以及讓我們再次走向正確的方向。 (你無疑還記得伯多祿是如何三次否認主;然後復活了的耶穌要求他三次重申他的愛。)

請注意,教會雖是這樣教導已領洗的基督徒—基督奧體的成員,但國家懲教委員會當然不會承認這一點!

教會明白洗禮會抹去永罰,以及在洗禮之前所獲得的所有暫罰。受洗的靈魂已經藉恩典重生,成為了天主的孩子。作為一個「新生兒」,它完全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但是當一個基督徒在領洗後,出於自私而並非愛,犯下罪行時,那麼他慈愛的父親就會懲戒他。  「給誰的多,向誰要的也多。」(路加福音12:48)。不過,也不要因此而氣餒。 「我兒,不要輕視上主的懲戒,也不要厭惡他的譴責……因為天主對待你們,就如對待子女;那有兒子,做父親的不懲戒他呢?」(希伯來書12:5, 7)。而你並非獨自經歷這個懲戒 —「我賴加強我力量的那位,能應付一切。」(斐理伯書4:13)。耶穌對天父的愛是如此的多,以至於它在​​我們自己生命中滿溢,湧出來成為愛的行為,這些行為使我們的罪得到滿足。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條;那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的,他就結許多的果實。」(若望福音15:5)。樹枝結果,是由於從葡萄樹中獲得的汁液;我們愛,是因為從耶穌那裡得到的聖神。

我們也不能忘記,基督徒的生活不僅僅是「我和耶穌」。祂不僅僅在我們身上工作,而是在整個諸聖相通中!在基督的身體中,「若是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都一同受苦;若是一個肢體蒙受尊榮,所有的肢體都一同歡樂。」(格林多前書12:26)。這就是為什麼聖保祿接著說:「如今我在為你們受苦,反覺高興,因為這樣我可在我的肉身上,為基督的身體──教會,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哥羅森書1:24)。保祿與耶穌聯合,憑著祂的恩寵獲得了力量,為基督奧體其他成員那名為「沒有愛」的罪惡做出了補贖。

我們有能力憑自己意志,選擇進行補贖。我們全心求耶穌賜我們力量,讓我們表達祂對天父的愛,為我們自己的日常挫敗和祂奧體其他成員的失敗作出補贖。我們可以提供精神援助和物質援助。我們也可以嘗試克苦和多佈施。像聖保祿一樣,我們擁抱並把天主允許的挫折和痛苦,獻上交托給祂。補贖可以是善行,或在一周內多望彌撒,或者求上主寬恕另一個人的罪。神聖慈悲的任何禱文都是極其有效的補贖祈禱!這一切都源於,耶穌在十字架上傾流出來的愛和聖神。

花地瑪的故事,很多人都有聽說過——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聖母在葡萄牙顯現給三個牧童。當時歐洲正在經歷因為放棄對天主和鄰居的愛,而所受到的暫罰。瑪利亞告訴我們,要通過念玫瑰經和補贖,來讓眾人回歸福音,彌補罪過。許多人沒有意識到的是,在顯現的一年前,天使已出現,教導他們如何禱告—天使為聖母之後的顯現和所帶來的使命,給牧童們作出了準備—牧童們伏地,而天使則指示他們進行三次以下的祈禱:「我的天主,我相信祢,欽崇祢,依靠祢並愛慕祢,我求祢寬赦那些不相信,不欽崇,不依靠和不愛慕祢的人。」

在花地瑪事件發生後不久成為教宗的教宗庇護十一世,在他的通諭裡,點明了對我們祈禱﹑補贖和耶穌的受難之間的聯繫。在他的通諭「至慈救主」(Miserentissimus Redemptor)中,他推測在革責瑪尼園裡的天使,通過跨越時間和空間,將我們的補贖帶給了耶穌,「加強」了祂的力量(路22:39-44)!

 

*翻譯自http://justacatholic.blogspot.com/2012/06/making-reparation-for-our-sins.html